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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开展2021年“学院之星”评选活动 ——强化评选育人作用,持续推进学风、院风建设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43    来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奖学金评选机制育人功效的工作理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教育科学学院于2021年10月8日到10月10日开展了“学院之星”评选活动。

“学院之星”评选活动是教育科学学院延续十五年的优良传统,也是教育科学学院在奖学金评定和学风建设中的亮点工作,也是我院多年来对新生进行教育和引导的一项重要环节内容。首先,学院按照各类奖学金评审细则和要求,对学生的个人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确定初步入围参评学生名单。其次,在评选环节中加进了自主演讲和主题演讲两个环节对初审入围参评学生进行深度考核,此环节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培养、考察学生的思想认知、日常表现、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态仪表以及心理素质、现场发挥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自主演讲环节,每个参评学生通过抽签确定分别到两个新生班级进行演讲,主要汇报自己在校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经历、感悟,并分享经验体会,由全体新生进行投票排序;在主题演讲环节,从各专业各年级按一致比例随机抽取的学生组成听众评委,参评学生围绕时事热点问题、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主题内容进行演讲,学生观众评委根据参评学生各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现场评价打分。再次,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综合排序后产生评选结果,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进行公示。

我院“学院之星”评选活动的开展,将奖学金评选与育人工作有机结合,较好地体现了奖学金评选机制的创新性和育人作用,不仅激发了学生们努力学习、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而且促进了学生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在大一新生面前展现了学长学姐们的优秀风采,激励大一新生向身边的榜样看齐,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和教育载体,继承并赓续了教育科学学院自强不息、奋发图强、积极向上的优良传统和院风。(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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