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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学院举行《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会议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8:46    来源:


历经一个多月的评估准备工作,8月24日,政治与法律学院在博学楼729召开了《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会议。政治与法律学院院长李凤斌主持会议。

会上,法律系教师就联系我市湿地保护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其他地区相关立法资料基础上,对《条例》逐条进行了文本评估工作。通过系统深入地分析,最终形成了《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的立法后评估报告并向包头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我校政治与法律学院作为包头市基层立法联络点再次为促进包头法治的建设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政治与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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