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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开展2022年“学院之星”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 00:38    来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等要求,为充分体现奖学金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发挥奖学金评定的激励导向作用和获奖学生的辐射带动效应,营造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以及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教育科学学院于10月1日至10月3日开展了“学院之星”评选活动。

“学院之星”评选活动是教育科学学院延续十六年的优良传统,是学院在奖学金评定和学风建设中的亮点工作,也是学院多年来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和引导的一项重要内容。评选活动采取三个环节进行:一是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确认入围参评对象。学院按照各类奖学金评审细则和要求,对学生的个人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确定入围参评学生名单。二是优化评选程序,体现过程育人。以演讲方式对入围参评学生进行深度考核,演讲分为自主演讲和主题演讲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觉悟、日常表现、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态仪表以及心理素质、现场发挥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自主演讲环节,每个参评学生通过抽签确定新生班级进行演讲,主要汇报自己在校的思想、学习、生活、服务社会等方面的经历、感悟,并分享经验体会,由新生班级打分排序;在主题演讲环节,评委从各专业各年级的学生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组成,参评学生围绕“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内容进行演讲,学生评委根据参评学生各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现场打分。三是评选结果与公示,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评选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综合排序后生成评选结果,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进行公示。

“学院之星”评选活动将奖学金评选和育人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奖学金评选机制的科学性、创新性和育人功能。通过在大一新生面前展现学长学姐们的优秀风采,有效发挥朋辈间的正向引导作用,帮助大一新生树立学习榜样和目标。教育科学学院以“学院之星”评选模式做为教育契机和载体,继承并赓续了学院自强不息、奋发图强、积极向上的优良传统和院风。 (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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