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15:25 来源:
各相关考生:
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面试工作定于2021年10月1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1年10月17日上午8:00。考生要在上午7:30前到场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迟到人员顺序号,经抽签后参加面试。整场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包头师范学院博学楼(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二、面试携带材料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10月15日-10月16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222.74.42.203:88/zp.html#/)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时请携带以下证件: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临时身份证)、健康承诺书(手写签字)、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检测结果时间为准)。
三、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2道题目,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共8分钟,其中蒙汉兼通定向岗位面试试题为1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1道蒙古语文字试题;蒙汉兼通定向岗位考生面试时,第1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第2题须使用蒙古语作答。其他岗位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四、其他事宜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并按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含智能手表及各类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校门时必须出示以下材料: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以检测结果时间为准)、48小时内电子健康码绿码,面试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进入考点及候考、候分阶段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拒绝按照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按违纪处理。
(三)面试人员进入考点时,需提供手写签名的《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健康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终止)面试资格。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的,后果由面试人员承担。
(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鹿城健康365”APP、“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检测≥37.3℃的面试人员须到指定临时隔离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疾控部门、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专业评估,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面试的条件,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参加面试;经排查无法排除新冠病毒等传染病感染的,不得参加面试,直接送定点医院诊治。
(五)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七)面试人员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继续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面试人员进入考点前以及退场时,要保持1米的距离,面试结束后,依次离开考点,不得扎堆聚集。
(九)面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人员的指挥,违反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附件:
1、 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2、 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健康承诺书
包头师范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面试成绩的通知
下一条: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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