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16:00 来源:
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同学:
为积极配合我市“迎评创卫”攻坚任务,进一步加大校园秩序和校容环境治理力度,保卫处将自2021年9月8日起,对校园内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对校园内自行车存放点进行规范整顿。具体措施如下:
一、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集中存放地点
1、南院:16号学生公寓楼西侧。
2、北院:13号楼和14号公寓楼后。
二、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认领期限
1、认领时间2021年9月8日——2021年12月8日。
2、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17日在学校集中存放并认领,9月18日—12月8日在青山区交警大队集中存放并认领(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138号)。
三、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处理的指导意见
1、在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认领期限内,相关教职工、学生持有效证件到保卫处安全管理科认领,联系电话:0472-6193152;
2、超过学校规定认领期限,保卫处将按有关规定,将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移交包头市交通管理部门集中处置。
敬请各位老师、同学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温馨提示:
请文明、规范、有序停放各自车辆,携手共建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美好的校园环境,衷心感谢广大教职工、同学们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配合!
包头师范学院保卫处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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