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8日 19:12 来源: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检,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安防部位的检查,要对教工、学生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维护好校园正常的环境秩序。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全校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校师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履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值班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因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财产、设备要集中存放专柜,对危化、有毒药品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根据需要安排好假期值班看护工作。
三、要做好学生离校回家和开学返校期间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大防盗、防诈骗、防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防传销等教育力度,告诫学生远离黄、赌、毒,提高反邪教意识,防范敌对势力对学生进行渗透和煽动。要做好毕业证的发放工作,全面掌握暂缓发放毕业证的学生思想动态,以免引发矛盾纠纷和安全事故。
四、假期校园人员稀少,是各种案件的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保卫处要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招生录取安保工作。网络中心要抓好假期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及时筛查和屏蔽不利于校园安全稳定的不良信息。后勤处要做好假期食堂值班安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水、电、气等安全防范措施。学生工作部要加强公寓进出人员管理,特别是外来人员和带出物品的管理,严格登记,外来人员进入须持有关证件,带出物品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
五、假期学校各教学楼、实验楼原则实行封闭管理,校外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如在放假期间有教学、实验及其他公务活动的,要及时到保卫处报备,并配合保安人员工作。因暑假期间我校各类施工较多,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保卫处的信息沟通与联系,核实施工单位资质和施工人员身份,明确施工时间节点,及时到保卫处进行备案。
六、各学院部门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分类掌握暑期离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师生居家和旅途防疫指导,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离校返乡师生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
七、各单位如在假期校内举办活动,要及时与保卫处联系,沟通协调相关事宜。
八、各学院、各部门要在7月14日集中力量组织人员对教室、学生活动中心、会堂、宿舍、食堂、教育教学设备(特别是实验室、机房和危险化学药品)、供电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认真细致、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在放假前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情况及存在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于7月15日下午4:00前报综治办。
九、保卫处假期继续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总值班电话:6193110,消防值班室:6193119。
综治办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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