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7日 10:06 来源:
各有关考生: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体检、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㈠体检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上午7:30。
㈡体检地点:国药北方医院(青山区团结大街16号、九星电子西600米路南)。集合地点为住院楼(门诊楼南)门前。
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㈣参加体检时考生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1寸或2寸近期红底彩照一张。体检费350元由考生支付。
㈤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需出示电子健康码(鼠疫、新冠肺炎两个码),请入场前提前准备。考生在进行体检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
二、体检须知
㈠体检前3天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
㈡在体检前3天内少吃或不吃高脂、高糖食品,不要饮酒。
㈢晨起应空腹来医院体检。
㈣若正服用抗生素药或维生素及减肥药应停掉。
三、考察事宜
㈠考察时间:10月12日至10月26日
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调阅档案形式进行。
㈢请各考生确认好各自档案所在单位名称,于10月12日将档案所在单位名称、本人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cuiyan@bttc.edu.cn;外地考生一并发送接收调档函的邮寄地址。
㈣10月13日本市考生前往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429办公室开具调档函;学校将于10月14日寄出外地考生的调档函,请考生注意查收。
㈤请各位考生按时提供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自带档案的考生,请于10月15日将档案交至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429办公室;通过其他途径发送档案的考生务必在10月26日前将各自档案调至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㈥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形成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此通知
附件:《包头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包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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